给排水用缓闭止回阀的通用技术条件
现将标准有关内容介绍如下:
该标准适用公称压力PN4.0MPa,公称通径DN?4000mm,工作温度不大于80℃,工作介质为饮用水、原水、工业循环水、海水、污水及其他非腐蚀性介质的法兰连接的缓闭止回阀。
标准中技术要求如下:
1法兰连接缓闭止回阀的结构长度尺寸应按GB/T12221的规定或按用户约定,蝶形止回阀开启时,蝶板伸出长度不应影响使用。
2法兰连接尺寸、密封面型式应符合GB/T17241.6、GB/T17241.7或GB/T9112的规定。
3阀体的最小壁厚应符合GB/T12236、GB/T12238或GB/T13932标准的规定。
4材料
4.1缓闭止回阀的阀体、阀盖、阀瓣(蝶板)、阀轴等主要零件材料应按GB/T12236、GB/T12238或GB/T13932的规定。
4.2缓闭装置阻尼活塞缸的材料应满足系统压力的要求,活塞、活塞杆的表面应镀硬铬,活塞、活塞杆密封圈应采用栈晴橡胶等耐油材料。
4.3给水用缓闭止回阀阀体内腔及其他与水接触的金属零件所采用的防腐涂料和橡胶密封件应无毒无味。
5缓闭止回阀的关闭过程应分速闭及缓闭两个阶段,其缓闭时间应可调。
6缓闭止回阀的逆止阀瓣的缓闭开度即缓闭活塞伸出长度应全程可调。
7缓闭止回阀的逆止阀瓣(蝶板)应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
8缓闭装置中的阻尼活塞必须动作灵敏,当逆上阀瓣(蝶板)开启时能自动迅速伸出到预定工作位置,当逆止阀瓣(蝶板)关闭到缓闭位置时能起有效的缓闭作用。缓闭装置中的阻尼活塞缸的容量应与使用的调节阀等匹配,避免阻尼活塞缸和管道的力过高,达到可调和消锤的目的。